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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街道,区政府相关工作部门: 《南明区高层电梯安全新型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6年2月14日 南明区高层电梯安全新型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相关事故教训,将电梯安全作为重大政治工程、民生工程、安全工程和作风工程来抓,全面提升我区高层电梯安全治理水平,坚决守住电梯安全底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贵州省电梯条例》《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高层电梯安全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方向 构建“政府统筹、部门监管、多方参与、协商共治、技术支撑、网格管理”的监管格局,聚焦全区7823台电梯开展2026年度高层电梯安全新型监管,着力解决“三无电梯”管理缺位、老旧电梯风险突出、智慧监管基础薄弱、困人事件频发等突出短板,推动隐患率稳步下降至2%以内;2026年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南明经验”,拓展至城市物业与社区基层治理,协同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形成体系化成果。实现以下目标:电梯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违法查处率、投诉办结率、安全责任告知率、隐患整改率均达100%,三级、四级网格巡查完成率、问题上报及时率、“三无”电梯整改率达100%,检验检测机构隐患检出率和报告率达100%,维保单位法定周期维保执行率达100%,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接通率达100%,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全区救援站点布局,重点区域实现救援人员平均15分钟内抵达现场,全区使用15年以上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数量较上年增长10%以上;2026年6月30日前花果园片区电梯视频监控及故障代码数据100%接入贵州省96533应急救援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全区电梯10月31日前100%接入。电梯安全监管数据接入区城运中心,实现“一屏统管”。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监管责任体系,深化网格化管理 1.健全网格组织体系。建立覆盖全域、责任到人的电梯安全四级网格化管理体系:一级网格为区级指挥决策层,二级网格为乡(街道)协同执行层,三级网格为社区巡查协商层,四级网格为终端主体责任及群众监督层。网格信息在电梯轿厢或公共区域公示,接受监督。 2.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履行电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原则,督促人员密集场所电梯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统筹本行业视频监控及故障代码数据接入省级平台。 3.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各乡(街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电梯的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电梯使用和维护保养过程中的问题。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协调、资源保障和矛盾化解,在“三无电梯”所在区域推动、指导和协助设立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或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物管委”)。指导并支持社区做好电梯分类摸底,开展社区协商,配合开展宣传动员和协调做好本区域视频监控及故障代码数据接入省级平台等工作。 4.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电梯使用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依法配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保障电梯日常运行、维护保养、检验检测、改造更新等所需资金。维保单位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二)实施风险精准管控,消除安全隐患存量 5.建立分类分级监管机制。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电梯摸底排查,建立动态更新的分类管理台账。依据电梯风险因素,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 6.全力攻坚“三无电梯”清零。按照“一楼一策、一梯一策”原则,通过引入物业服务企业、组织确定应急服务人、政府购买服务、业主自行管理、乡(街道)托管等方式,2026年6月30日前实现“三无电梯”动态清零,为每台“三无电梯”明确使用单位和资金渠道。 7.推动老旧电梯以旧换新。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老旧电梯“一梯一策”更新改造计划。对已落实资金的,3个月内启动更新施工;对资金困难的,组建专班协调指导。确保完成全区使用15年以上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数量较上年增长10%以上。 8.严格标准开展检验检测。省级平台提前30天发送检验预警,对检验到期未报检的,推送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定期对临期、超期还未报检的设备进行梳理和通报,督促使用单位立即整改。 9.强化电梯源头监督管理。建立电梯专项联合会审机制,对新建项目电梯配置、选型、井道条件等进行联合审查,确保符合安全监管要求。加强对电梯井道及相关土建工程的质量监督,重点防范底坑积水、渗漏等问题。 (三)强化技术手段应用,构建智慧监管网络 10.推进前端感知设备安装与数据接入。督促使用单位按规定加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视频监控装置和运行状态监测设备。组织技术单位将视频监控与故障信息数据全量、稳定接入省级平台。 11.建立上下联动的可视化监管体系。通过系统接口实现数据共享,将省级平台核心监管数据实时同步至区城运中心,实现电梯安全全局态势“一屏统览”,支撑区域性调度指挥和决策。 12.全面应用省级平台智慧监管业务。全区电梯安全管理日常工作全面嵌入省级平台,应用应急处置、维护保养、监督管理、综合统计等功能,为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及监管人员提供信息化工具支撑,实现社会共治与数智治理。 (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筑牢应急救援防线 13.完善应急救援网络与站点布局。以救援人员平均15分钟内抵达现场为工作目标,科学布局全区电梯应急救援站点,规范化挂牌,信息公示并录入智慧平台,建立动态评估优化机制。 14.健全应急预案与常态化演练机制。修订完善《南明区电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区级层面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双盲”实战演练;各使用单位、维保单位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15.强化应急值守与智慧调度。督促维保单位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依托省级平台提升困人事件识别与响应效率,实现智能派单与最优路径规划。消除电梯轿厢移动通信信号盲区,实现轿厢移动通信信号全覆盖,加强应急救援车辆管理。 (五)聚焦重点先行先试,打造综合治理试点 将花果园片区作为电梯安全攻坚重点区域,实施综合治理措施,2026年3月31日前,在花果园片区布设不少于8个电梯应急救援站点,构建“15分钟应急救援网络”。争取老旧电梯更新政策突破,放宽使用年限限制,建立“评估淘汰”新机制。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超大型社区电梯安全治理有效做法。 16.构建多方共治新格局。督促重点区域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依规保障电梯维保、检验检测及智慧化改造所需专项资金投入。严厉打击“低质低价”维保行为。严格执行四级网格责任体系,强化现场巡查、问题整改与执法打击的闭环管理。 17.率先接入电梯全量数据。确保花果园片区全部2244台电梯视频监控数据于2026年6月30日前稳定接入省级平台。率先打通区城运中心城、市级基层治理“一张图”信息系统、省级平台的数据对接,实现“一网统管”“一屏可观”,推动治理模式从“人力密集型”向“数据驱动型”转变。 18.系统总结“南明经验”。2026年11月30日前,系统总结形成包含责任清单、数据标准、智慧应用、多元共治、应急保障、政策创新等在内的超大型社区电梯安全综合治理“南明经验”。 三、实施步骤 本高层电梯安全新型监管工作于2026年度内实施,分四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部署与全面排查(2026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由联席会议机制办公室牵头组织召开全区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各级网格职责分工,完成四级网格化管理体系构建,开展首轮培训。 2.全面排查电梯,摸清“三无电梯”、使用超15年老旧电梯、重点场所电梯底数,建立“一梯一档”台账,同步启动“三无电梯”区域业委会(物管委)组建工作。 3.启动电梯安全风险分类分级评估模型制定并试运行;修订印发电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4.完成全区电梯应急救援站点布局与挂牌;组织开展区级电梯突发事件“双盲”实战演练并指导各行业领域开展专项应急演练;监督维保单位落实24小时值守,优化智慧救援平台调度功能。 (二)集中治理与重点突破(2026年4月1日至9月30日) 1.攻坚“三无电梯”治理,2026年6月30日前实现动态清零;同步完成无物业管理小区的业委会(物管委)组建。 2.完成存量老旧电梯“一梯一策”方案制定,启动年度更新改造项目。 3.全面推动前端感知设备安装与数据接入,确保花果园片区电梯视频监控数据于2026年6月30日前稳定接入省级平台;启动全区其余电梯视频监控数据接入及区城运中心数据对接。 4.应用分型分类监管模型,对高风险电梯实施重点监管;开展多轮次联合执法检查。 (三)冲刺收官阶段(2026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1.2026年10月31日前,全区所有在用电梯视频监控及故障代码数据100%接入省级平台,并稳定同步至区城运中心,实现“一屏统管”可视化监管。 2.全面评估花果园片区综合治理成效,11月30日前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四)总结验收与常态转化(2026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成员单位、乡(街道)总结工作成效,对存在问题和成熟经验可上报研究和推广。 四、工作要求 为确保目标完成,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南明区高层电梯安全新型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负责全区工作的统一领导、重大决策、综合协调等相关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机制及分工见《南明区高层电梯安全新型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工作分工》(附件)。 附件:南明区高层电梯安全新型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工作分工
附件 南明区高层电梯安全新型监管工作联席 会议机制工作分工 一、联席会议机制组成 召 集 人:刘桂均区委书记 王益彬区政府区长 副召集人:欧阳宇昭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杜敏区政府副区长 王晓中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政法委(常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区城市运营管理中心、区公安分局(分管治安)、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商务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明区大队、区综治中心、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区分局、区妇联、区委宣传部(常务)、区空规办、各乡(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 联席会议机制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承担联席会议机制日常工作,负责协调推进、跟踪问效、信息汇总等具体事务。区市场监管局局长栾剑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杜光平同志兼任,联系人:万军,联系电话:85956328。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区市场监管局 依法履行电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牵头制定全区电梯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依法对电梯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牵头全区电梯视频监控及故障代码数据接入省级平台工作;承担联席会议机制办公室工作。 (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依法监督电梯土建工程质量,重点防范井道、底坑渗漏水问题;优化维修资金使用并推动老旧电梯更新。负责指导、监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电梯更新、改造和修理,牵头制定并公布简易申请流程,依法简化紧急情况程序,加快审核拨付。牵头制定“一梯一策”方案,推动使用年限超15年的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政策支持;强化物业服务企业监管,督促其落实电梯安全运行维护责任,将履责情况纳入物业服务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电梯安全监管职责。 (三)各乡(街道) 对住宅电梯无使用单位的,督促落实房屋所有权人落实使用单位,对暂时无法落实的实施代管。配合区市场监管局做好本辖区内电梯数据接入省级平台工作,协助协调电梯使用单位与相关技术单位对接,及时反馈接入过程中的问题。结合社区(村)网格化管理工作,指导社区落实《贵州省电梯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关于电梯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配备电梯协管员,协助开展日常巡查、信息报送和宣传教育工作。 (四)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负责省级平台电梯监管数据与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的技术对接与数据共享,制定对接技术方案,保障“一屏统览”功能实现(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 (五)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负责接收区大数据局同步的省级平台电梯安全监管数据,并进行可视化展示与应用。 (六)区应急管理局 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参与电梯安全事故调查。统筹应急体系建设。会同区市场监管局修订完善全区电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并纳入全区应急救援预案体系。指导、协调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参与电梯困人等突发事件救援。其他依法应当由区应急管理局履行的电梯安全监管职责。 (七)区发展和改革局 配合区住建局,做好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相关申报与协调工作。 (八)区财政局 负责统筹保障高层电梯安全新型监管工作区级层面必要工作经费。指导、监督涉及电梯安全的政府购买服务、应急代管等资金的规范使用。研究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给予资金补助的支持政策。 (九)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 保障公共安全与秩序。对恶意破坏电梯内安全设施、电梯安全智能设施设备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各行业主管部门(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商务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明区大队等) 配合督促本行业领域电梯使用单位做好电梯视频监控及故障代码数据接入省级平台工作。 (十一)区综治中心 督促重点区域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依规落实电梯维护保养、检验检测、改造更新等所需专项资金,并保障其及时支付到位。 (十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区分局 负责对电梯应急救援车辆提供必要的交通保障支持,可采取发放通行证、设置统一标识等方式。 (十三)区妇联 组织开展“文明乘梯进家庭”主题宣传活动,推动电梯安全知识普及从青少年抓起,提高少年儿童安全文明乘梯的风险防范意识。 (十四)区委宣传部 积极联系媒体对电梯安全新型监管工作进行宣传报道,普及电梯安全使用知识,引导公众参与监督,大力倡导文明安全乘梯。 (十五)区教育局 将电梯安全常识纳入中小学安全教育内容,通过主题班会、安全课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 (十六)区卫生健康局 加强和督促对卫生健康领域使用电梯的管理,在发生电梯安全事故时,根据工作职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好伤员的救治工作。 (十七)区空规办 牵头会同区住建局建立电梯专项联合会审机制,对新建项目电梯配置等进行联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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