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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电梯领域质量安全综合治理“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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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1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全省电梯领域质量安全综合治理
“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综合检验机构、电梯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按照市场监管总局“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工作思路,省局党组决定在全省开展以电梯维保、检测为主的全链条质量安全综合治理“百日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目标
动员、组织全系统围绕电梯安全开展一次攻坚战、歼灭战,决定从即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用三个多月时间,全面治理电梯制造、安装、使用、维保、检测、检验等全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治理电梯维保、电梯检测“低价竞争、垄断市场”、“走形式、走过场”、“虚假维保、虚假报告”等乱象,严厉打击电梯安全回路短接、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等可能危及电梯安全的行为。通过治理,达到“查处一批、整改一批、规范一批、清理一批、退出一批、警示一批”的效果,力争从根本上提升我省电梯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公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

二、组织机构
组长: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牛子仲
副组长:省局特设局局长胡卫军
成员:省局特设局副局长 郑新生
省局特设局副局长炊静
省局特设局其他相关同志
职责:指挥、协调、督导本次综合治理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取得预期效果。
综合治理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局特种设备局,负责人:省局特设局副局长郑新生;联络员:吕腊松,电话:029-86138283。
三、治理事项
(一)电梯各环节重点治理事项。一是电梯制造环节。重点治理8项内容,集中解决制造单位不满足许可条件,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不落实“两个规定”要求等问题(具体内容见附表1);二是电梯安装环节。重点治理5项内容,集中解决不办理安装告知,不按技术工艺要求进行安装,对安装的电梯不进行全面调试等问题(具体内容见附表2);三是电梯使用环节。重点治理19项内容,集中解决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不及时排除电梯故障,不按期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等问题(具体内容见附表3);四是电梯维保环节。重点治理16项内容,集中解决维保单位不能持续满足许可条件,不落实电梯维保安全主体责任,不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维保,所维保的电梯安全保护装置失效、安全回路短接等问题(具体内容见附表4);五是检验、检测环节。重点治理9项内容,集中解决重检验、检测机构不能持续满足核准要求,不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检验、检测工作,检验、检测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不按要求向属地监管部门报告等问题(具体内容见附表5、6);六是电梯应急救援环节。重点治理3项内容,集中解决电梯使用、维保单位不按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电梯应急救援设施设备不满足要求,作业人员不掌握应急救援技能和要求等问题。
以上治理事项,一是各级安全监察部门治理期内集中执法检查治理;二是治理结束后,各环节相关企业要将本单位相应的治理项目作为日常自查项目,原则上至少每半年自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二)推进电梯无纸化维保。省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技术团队在平台上线电梯无纸化维保业务,各电梯维保单位要将电梯重点部位的维保情况以及照片上传至监管平台,供电梯使用单位、产权人、监管部门核查。此项工作结合总局新的电梯安全规范出台后积极推进落实。
(三)破除电梯技术壁垒。省内电梯制造单位及省外在陕分支机构要将电梯零部件价格整理汇总后,加盖单位公章,以PDF格式发送至平台技术人员(邮箱:275683668@qq.com),统一在省智慧监管平台进行公示,便于使用单位核查比对价格。省内电梯制造单位及省外在陕分支机构不得利用技术优势,通过系统加密、设置技术代码等方式设置技术壁垒,妨碍其他维保单位正常开展电梯维保业务。
(四)电梯安全知识宣传。省局制作电梯安全宣传片,各级监管部门要积极协调各方依托电梯内广告屏、视频公众号、电视广告等形式多方位、全视角开展电梯安全常识宣传,提高群众安全乘梯意识。安全宣传片请各地市自行扫描二维码(附件9)进行下载。
四、任务分工
(一)省局主要任务:牵头抓总,制定方案、统筹协调、督导检查,推进电梯无纸化维保,负责并完成电梯检验、检测综合治理工作。
(二)各市局主要任务:负责并完成电梯制造(含破除技术壁垒)、安装、安全知识宣传、96333应急救援等综合治理工作。配合省局推进电梯无纸化维保工作。
(三)各区(县)局主要任务:负责并完成电梯维保、使用单位、电梯安全标识等综合治理工作。配合市局推进安全知识宣传、96333应急救援等工作。
(四)综合检验机构主要任务:为监管部门开展治理工作提供专家、技术支撑,配合监管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五、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月18日)
省局安排部署后,各市级监管部门在省局安排部署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及突出问题,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突出工作重点,明确检查方向,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二)集中检查治理阶段(1月19日至4月19日)
全省统一行动的时间确定在2026年1月19日,各级按照各自工作任务和实际情况,至少安排2个以上的检查组开展执法检查。本次行动,确保不漏一个任务、不漏一个环节、不漏一家企业,不漏一个检查事项,各级要形成“执法检查档案”,主要涵盖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单位、检查事项、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及处置结果等内容,工作任务要清晰明确,责任到人。检查发现的问题严格依法处置,整改要形成闭环,确保消除风险隐患。
(三)总结提升阶段(4月20日至4月30日)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本次综合治理方案和工作要求,定期进行小结,主要整理汇总检查发现的问题,并适时逐级上报,总的原则不能脱离“查处一批、整改一批、规范一批、清理一批、退出一批、警示一批”这个中心思想。4月27日前,各市局将综合治理任务完成情况以及检查发现的所有问题按照分类以表格的形式(附件7、8)上报省局。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细化安排部署。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牢固树立电梯安全职责意识,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高度事业心责任感,认真落实综合治理工作任务,下决心解决电梯安全突出问题,有效化解电梯安全风险隐患,推进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压实责任,落实工作要求。各级监管部门要将综合治理方案内容传达至辖区所有电梯相关单位,督促树牢特种设备安全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综合治理各项目的定期自查工作。
(三)协同共治,强化执法震慑。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与执法协同,强化执法震慑效果,对检查中发现存在不符合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许可(核准)要求的、未依照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维保和检验检测的单位,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进一步规范电梯安全各环节行为,切实达到“查处一批、整改一批、规范一批、清理一批、退出一批、警示一批”的效果。
(四)强化督导,确保治理成效。省、市要成立督导组,对属地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偏,对治理成效不明显、相关工作未落实的要予以约谈、督办、通报,严禁治理工作走形式、走过场,确保治理取得实效。
附件:1.电梯制造单位检查/自查表
2.电梯安装单位检查/自查表
3.电梯使用单位检查/自查表
4.电梯维保单位检查/自查表
5.电梯检验机构检查/自查表
6.电梯自行检测机构检查/自查表
7.电梯综合治理监督检查阶段汇总表
8.电梯综合治理成效统计表
            9.安全宣传片下载二维码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9日
附表1
电梯制造单位检查/自查表
(制造单位至少每半年自查一次)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时间:
单位名称
联系人/电话
办公地址
许可项目及级别
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整改
情况
1
许可条件保持情况
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实际制造地址与许可证地址一致
2
人员(以缴纳社保为准)、工作场所、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检测仪器、试验装置、工作外委、技术文件等应满足许可规则的要求
3
人员持证上岗
许可规则要求的作业人员应持电梯修理作业资格证,并在有效期内,办理了聘用手续;有职称和专业要求的人员职称和专业应满足许可规则要求
4
落实主体责任
进行电梯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设计时,应当开展有关电梯安全性能的风险评价,采取适当措施消除风险隐患
5
明确电梯的主要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质量保证期限自监督检验合格起不得低于五年。在质量保证期限内,存在质量问题的,电梯的制造单位应当负责免费修理或者更换。对本单位制造并已经投入使用的电梯,电梯制造单位应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和必需的备品配件,指导并协助解决电梯使用过程中涉及的质量安全问题
6
依法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明确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的岗位职责
7
建立基于电梯质量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制定《申梯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8
按照要求形成《每日电梯质量安全检查记录》、《每周电梯质量安全排查治理报告》、《每月电梯质量安全调度会议纪要》
2
电梯安装单位检查/自查表
(安装单位至少每半年自查一次)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时间:
单位名称
联系人/电话
办公地址
许可项目及级别
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整改
情况
1
办理安装告知
所安装的电梯均按照要求办理了安装告知
2
按技术工艺要求进行安装
按照制造厂家工艺要求进行安装。所安装电梯的安全技术交底、安装过程记录、自检报告按照要求填写并保存
3
电梯相关建筑接口符合性声明符合要求,表明用于安装该电梯的机器空间、井道、层站以及通道、并道下方人员可以到达的空间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土建交接,并且满足相关要求,加盖安装单位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
4
调试及验收
所安装的电梯均按照要求进行了调试,并符合制造厂家要求
5
安装单位在履行施工告知后,向承担电梯监督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提出监督检验申请,竣工交付的电梯经监督检验合格
3
电梯使用单位检查/自查表
(使用单位至少每半年自查一次)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时间:
单位名称
联系人/电话
办公地址
负责人/电话
管理电梯数量
安全总监/电话
安全员/电话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整改
情况
1
按期对电梯进行维保、检验、检测
在用电梯办理使用登记
2
在用电梯在检验有效期内
3
在用电梯按要求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或者定期自行检查并有记录
4
落实使用主体责任
有设备故障、异常情况处理记录
5
有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记录
6
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证件在有效期内,项目符合要求并办理聘用手续
7
任命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并定期培训,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8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应覆盖所有电梯类型,电梯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满足要求
设备风险检查
项目名称
电梯编号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整改
情况
无此项
1
排查电梯安全隐患
将使用标志、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96333识别码、智慧监管码置于设备显著位置
2
电梯轿厢内设置的紧急报警装置有效,联系畅通
3
轿门防撞击保护装置功能有效(安全触板,光幕等)
4
层门和轿门正常运行时无脱轨、机械卡阻、错位现象
5
呼梯、选层、楼层指示等显示信号系统功能有效,指示正确
6
应急救援通道畅通
7
驱动主机和电梯运行时无异常振动和异常声响
8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急停开关有效有清晰的永久性标识
9
自动扶梯围裙板上的防夹装置完整
10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出入口处梳齿板完好
11
在与楼板交叉处以及各交叉设置的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之间,按要求装设防护挡板(扶手带外缘与任何障碍物之间距离大于等于400mm的除外)
4
电梯维保单位检查/自查表
(维保单位至少每半年自查一次)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时间:
单位名称
联系人/电话
办公地址
许可项目及编号
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整改
情况
1
许可条件保持情况
实际办公地址与可证一致,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人员、仪器设备满足许可要求(以缴纳社保为准)
2
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任命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并定期培训,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3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应覆盖所维保的电梯类型,电梯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满足要求,作业人员掌握应急救援要求及技能
4
规范开展维保作业
维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证在有效期内并办理聘用手续,维护保养或救援时不得少于2 人
5
建立维护保养电梯台账,严格按照法规要求开展维保作业,并如实填写维护保养记录
维保设备风险检查
项目名称
电梯编号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整改
情况
无此项
1
安全保护装置和安全回路
电梯正常运行时无异常振动和异常声响
2
制动器各销轴部位动作灵活,打开时制动衬与制动轮不应发生摩擦,间隙值符合制造单位要求
3
缓冲器固定,无松动,耗能缓冲器,电气安全装置功能有效,油量适宜,柱塞无锈蚀
4
手动紧急操作装置齐全,在指定位置,操作验证手动紧急操作装置的匹配性
5
接通和断开紧急报警装置的正常供电电源,分别验证紧急报警装置的功能正常
6
层门门锁电气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锁紧元件啮合长度符合要求,层门运行正常,保持装置、开锁装置、自动关门装置正常有效
7
限速器安全钳部件正常,联动试验正常
8
出入口防护装置、防护挡板、防爬装置、阻挡装置、防滑行装置符合要求
9
驱动链电气安全装置、紧急停止开关、梯级踏板缺失、下陷保护功能正常
10
梳齿与梳齿板、检修盖板和楼层板、制停距离符合要求
11
安全回路无短接
5
电梯检验机构检查/自查表
(检验机构至少每半年自查一次)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时间:
单位名称
联系人/电话
办公地址
核准证号
证书有效期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整改
情况
1
持续满足核准要求
1.核准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固定办公场所公示;
2.不存在未经核准或者超出核准范围从事检验工作
[size=10.5000pt]
2
电梯持证检验人员为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保,工作考勤正常
[size=10.5000pt]
3
1.电梯检验仪器设备满足核准规则要求,检定、校准在有效期内
[size=10.5000pt]2[size=10.5000pt].配备影音记录设备且满足日常检验需要
[size=10.5000pt]
4
按照规范要求开展检验工作
受理、检验实施、报告出具满足法规要求
[size=10.5000pt]
5
1.检验报告的编制、审核、批准人员符合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或者授权文件要求,签字、签章齐全;
2.出具电梯监督、定期检验报告的检验人员持证资格满足《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2-2022)附件B的要求;
[size=10.5000pt]3[size=10.5000pt].电梯检验报告中没有由于项目错检、漏检造成检查结果、检验结论严重失实
[size=10.5000pt]
6
1.严格按照《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1-2023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实施检验;
2.检验发现不符合项出具《电梯检验意见通知书》;
3.通过见证资料或者现场验证方式确认整改情况;
[size=10.5000pt]4[size=10.5000pt].按照规范对需要音像记录的检验项目进行拍摄,[size=10.5000pt]不存在对音像记录剪辑、拼接等造假行为
[size=10.5000pt]
7
按照本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定期开展报告质量检查
[size=10.5000pt]
8
按照本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妥善管理检验记录、检验报告及相关见证材料(包括音像记录)、人员培训记录等档案,档案保存时长满足规范要求
[size=10.5000pt]
9
重大事故隐患、严重违法行为报告
对于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严重违法行为或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电梯,按照规定向属地特种设备监管部门报告
[size=10.5000pt]
6
电梯自行检测机构检查/自查表
(检测机构至少每半年自查一次)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时间:
单位名称
联系人/电话
办公地址
核准证号
证书有效期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整改
情况
1
持续满足核准要求
1.核准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固定办公场所公示;
2.存在未经核准或者超出核准范围从事检测工作;
3.省外检测机构在陕开展业务的应有固定办公场所
[size=10.5000pt]
2
人员资格及数量满足核准规则要求,并办理执业注册、缴纳社保、工作考勤正常;检测机构在陕开展检测业务,至少常驻3名检验师、6名检验员,常驻的检验师中明确技术、质量负责人和检测责任师各1名
[size=10.5000pt]
3
1.电梯检测仪器设备满足核准规则要求,检定、校准在有效期内
[size=10.5000pt]2[size=10.5000pt].配备影音记录设备且满足日常检测需要
[size=10.5000pt]
4
按照规范要求开展检验工作
建立了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并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传递、报告或者公示电梯自行检测信息
[size=10.5000pt]
5
[size=10.5000pt]检[size=10.5000pt]测机构在首次开展检[size=10.5000pt]测前按规定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size=10.5000pt]
6
现场检测的持证人员已办理执业公示,配备的仪器设备满足工作需要,并按照电梯自行检测规则(TSG T7008-2023)要求进行检测,每台电梯的检测全过程音像记录,视频能有效识别检测人员身份、所检电梯信息、检测内容、检测时长等信息,音视频记录至少保存13 个月,检测完成后应当向使用单位出具《电梯自行检测备忘录》,通过见证资料或者现场验证方式确认整改情况
[size=10.5000pt]
7
按照电梯自行检测规则(TSG T7008-2023)要求填写记录并及时出具检测报告,报告的编制、审核、批准人员符合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或者授权文件要求,签字、签章齐全
[size=10.5000pt]
8
重大事故隐患、严重违法行为报告
对于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或严重违法行为,按照规定向属地特种设备监管部门报告
[size=10.5000pt]


7
电梯综合治理监督检查阶段汇总表
单位:(盖章)                                                                             日期:
序号
被检查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检查发现的问题
处理措施
是否完成整改
备注
说明
1.各级监管部门区分电梯制造、安装、使用、维保、检验、检测单位,分别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留档;
2.要及时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隐患彻底消除;
3.将问题汇总表于127日、227日、327日、427日前分类报送省局特设局。
附表8
电梯综合治理成效统计
单位:(盖章)                                                                         日期:
监督检查单位(家)
发现安全隐患(条)
整改安全隐患(条)
立案查处(家)
停业整改(家)
罚款(万元)
撤销资质(份)
视频宣传(期)
投放宣传屏(块)
其他宣传方式
说明
市级监管部门及时收集汇总电梯综合治理成效,于427日前报送省局特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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