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21 第1.3 条机构类别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分为甲类检验机构、乙类检验机构和丙类检验机构。 (1)甲类检验机构具有法人资格,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设计文件鉴定工作;甲类检验机构按照规模和能力分为A1级、A2级、B1级和B2级; (2)乙类检验机构具有公益类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是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负有特种设备安全保障职责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在当地承担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工作,为属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提供支持保障和技术支撑; (3)丙类检验机构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检验机构,仅能从事本单位自有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