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阁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各品牌电梯维修手机app手机号无法登陆点这里点击投放广告点击投放广告
点击投放广告otis维修手册点击投放广告富士达故障代码计算器点击投放广告
查看: 22|回复: 0
收起左侧

如果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鉴定评审未通过,需要整改,整改时限是多久呢?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6-4-1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 3.4.2 现场鉴定评审工作程序和要求(3)规定:现场鉴定评审工作结束时,鉴定评审组应当将发现的问题向申请单位通报;现场不能完成整改的,双方应当签署《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鉴定评审组在备忘录中提出整改要求,整改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标签|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sitemap|电梯阁 ( 鲁ICP备10201653号 )

GMT+8, 2026-4-11 07:19 , Processed in 0.210510 second(s), 26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电梯阁

Copyright © 2017-2025. 电梯阁论坛.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