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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工务局持续检视及优化升降设备保养和检验的工作流程,六月底已先后推出“升降设备必要改善的工程预先通知”,“申请发出升降设备详细登记资料”网上服务,借此加快审批效率,及便利业界开展升降设备的保养和检验工作。 根据第14/2022号法律《升降设备安全法律制度》及第11/2023号行政法规《升降设备安全法律制度施行细则》规定,自法律生效日(2024年4月1 日)已投入运作的升降设备,须于三年内完成“必要改善”,倘逾期仍未完成,则一年一度的定期检验须改为每八个月一次,直至完成所有“必要改善”为止。为此,土地工务局特别针对“必要改善”项目,推出“升降设备必要改善的工程预先通知”(下称“通知”)措施,以快速通道形式与一般工程审批分开处理,加快审批效率。 三年内完成“必要改善” 上述通知的申请书(EB1)应于工程施工前十个工作天由业权人或受权人亲临土地工务局递交,经局方审核盖印,由申请人张贴于工程地点当眼处之后即可动工,工程完成后,相关升降设备即可投入运作。与此同时,负责“必要改善”工程的保养实体必须于工务局线上服务平台递交“E02-更改升降设备资料”申请,并明确指出已完成的“必要改善”工作,及附同所有适用的证书和相片,以完成相关程序。 有关通知获豁免申请费用,申请人可凭收据上的编号,于工务局网页查悉相关通知的申请进度,审批结果可选择以双挂号方式邮寄,或电话短讯通知领取,而领取时则需出示申请收据及公司盖章或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留意检验合格声明书期限 另外,鉴于升降设备安全法实施已超过一年,现有检验合格声明书已陆续到期,土地工务局提醒,升降设备责任人应留意检验合格声明书的有效期,并于其有效期内聘请检验实体对设备进行年度定期检验,以便为相应的检验合格声明书续期。 为便利检验业界开展升降设备监督检验工作,土地工务局推出“申请发出升降设备详细登记资料”(E06)网上服务,检验实体可透过“商社通”登入升降设备网上服务平台办理,申请取得升降设备的技术资料、图则、出厂合格证明文件等,方便业界掌握相关设备资料,有利开展相应的检验工作。检验实体并可透过平台查悉申请设备详细资料的进度、倘需补充的资料,以及下载已完成发出的相关电子文件和收据等。 《升降设备安全法律制度》自实施以来,得到了责任人、保养实体及检验实体的配合,设备的登记、保养和检验等相关工作得以顺利开展,透过本局的持续宣传及其他公共部门、社团的协助,让市民大众加深了对法律的了解,提高了安全意识。土地工务局冀望与市民及业界携手,继续推动社会做好升降设备的保养和检验工作,确保设备使用安全。 有关“必要改善”工程预先通知及升降设备详细登记资料的申请详情,可浏览“升降设备资讯网” ,或致电工务局服务中心8590 3800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