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 电梯关键安全部件制造质量抽查工作方案 为持续提高全市新装电梯制造质量,防范电梯伤亡事故,不断提高电梯安全保障水平,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的规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梯关键安全部件制造质量抽查,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抽查工作内容 (一)抽查数量 计划抽查新装电梯用渐进式安全钳10套,限速器10台。 (二)抽查项目 见附件1。 (三)抽查判定规则 按照《电梯型式试验规则》(TSG T7007-2022)要求进行试验,对于试验结果为符合要求的,判定单项结论为符合;试验结果为不符合要求的,判定单项结论为不符合。 二、抽查抽样原则 本年度电梯关键安全部件制造质量抽查重点: 在深圳市全市范围内计划新装的住宅小区电梯(含更新改造)。 抽查抽样工作由市市场监管局特设处负责,特设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抽样原则。 三、 抽查实施 (一)抽查任务告知 拟实施抽查时,抽查机构应提前告知被抽查单位相关工作依据、程序、要求,协商抽样时间。被抽查企业应在抽样时间之前准备好新装电梯关键安全部件样品库。样品库至少包含即将在深圳安装使用的同型号规格的渐进式安全钳、限速器各5套(台)以上,随机文件应齐全。现场抽样时,抽查机构应出具《深圳市电梯关键安全部件制造质量抽查通知单》(下称《抽查通知单》,附件2)。《抽查通知单》由被抽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人签收。 抽样人员以现场买样的形式随机抽取渐进式安全钳、限速器各2套(台),其中1套用于抽查试验,1套留存。填写《深圳市电梯关键安全部件制造质量抽查抽样单》(附件3)并签字。 (二)试验 抽查机构按照《电梯型式试验规则》(TSG T7007-2022)要求,对抽样样品进行试验。抽查机构应落实试验安全防护,试验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项目和要求开展试验工作。试验过程中发现样品试验项目结果不符合要求且存在安全隐患,继续试验可能造成危险的,试验人员可以中止试验,判定为不符合。通过拍照或视频对不符合项目进行证据固定,对实施现场抽查试验的主要工作点予以记录。 四、抽查后处理 对存在单项抽查结论为不符合的产品,抽查机构应采集汇总相应电梯关键安全部件的产品名称、主要技术参数、出厂编号、生产单位、销售单位或使用单位等相关信息。若发现同一批次、型号或类别的电梯关键安全部件存在同一性缺陷(因设计、制造等原因导致同一批次、型号或类别设备普遍存在的安全隐患),应按《缺陷特种设备召回管理规则》的要求进行处理。 抽查机构应在11月30日前完成抽查工作并将抽查结果分析报告报送市市场监管局特设处。 附件: 1.《深圳市2025年电梯关键安全部件制造质量抽查 项目》 2.深圳市电梯关键安全部件制造质量抽查通知单 3.深圳市电梯关键安全部件制造质量抽查抽样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