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 电梯限速器动作可靠性抽查工作方案 为准确掌握在用电梯限速器经过长期使用后的实际安全状况和动作可靠性,持续提升在用电梯安全保护装置的安全性能,有效预防因限速器失效而引发的电梯伤亡事故,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乘梯安全,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的规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在用电梯限速器动作可靠性抽查,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抽查数量 根据抽样原则抽取不少于200台电梯。 (二)抽查项目 抽查项目与内容见附件1。 (三)抽查结果判定规则 1.单项结果 对于现场检查结果为符合要求的,单项结果判定为符合;现场检查结果为不符合要求的,单项结果判定为不符合。 2.整体结果 (1)抽查项目全部符合的,判定为“符合要求”; (2)本条第(1)项所述情形之外的,判定为“不符合要求”。 二、抽查抽样原则 (一)本年度重点抽查: 1.困梯率高、投诉率高或故障率高的电梯; 2.电梯限速器-安全钳存在设计缺陷或曾发生过事故的品牌; 3.若满足上述抽样条件的电梯数量不足的,剩余部分按住宅小区、公众聚集场所、工厂厂房、工业园区、办公商业楼、其它场所顺序抽样。 (二)本年度抽查不包括: 1.已纳入2025年待更新的电梯; 2.已纳入2025年老旧电梯风险评价清单的电梯; 3.已纳入2025年维保质量监督抽查清单的电梯。 抽查抽样工作由市市场监管局特设处负责,特设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抽样原则。 三、 抽查工作实施 (一)抽查任务告知与准备 抽查机构应该有效将抽查任务信息告知受检电梯的维保单位,保证信息可控、指令清晰。实施抽查前一天,告知的任务信息包括:相关工作依据、程序和要求、计划抽查时间、计划抽查电梯的具体编号、使用单位和安装地址等信息。受检电梯的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应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做好配合准备。 (二)现场抽查 抽查机构实施现场抽查时,受检电梯的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应分别安排安全管理人员、维保人员配合(下称“陪检人员”)。 被抽查单位应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抽查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项目和要求开展现场抽查工作。通过拍照或视频对不符合项目进行证据固定,对进入抽查现场及实施现场抽查的主要工作点予以记录,并现场出具《抽查结果通知书》(附件2)要求被抽查的单位限期整改,并在10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成后提交填写了整改结果的《抽查结果通知书》以及整改报告等见证材料报抽查机构确认。当电梯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时,还应当告知使用单位应立即停止使用电梯。 现场抽查结束后,抽查人员应当将抽查结果告知陪检人员,要求其在现场出具的《抽查结果通知书》上签字确认并选择对抽查结果有无异议。如陪检人员提出异议,抽查人员应予以解答,必要时由辖区局监察人员到场协调解决。如辖区局监察人员到场协调后,陪检人员仍拒绝书面确认抽查结果,为保证电梯抽查时状态的一致性,由辖区局监察人员在受检电梯使用单位和抽查人员的见证下,对相关文件资料及设备仪器查封保存,并由抽查机构抽查人员在其内部质量技术部门的监督下实施复核。 四、抽查后处理 (一)问题报送 1.抽查机构发现电梯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在现场抽查结束次日起24小时内通过电子信息渠道将《特种设备重大问题报告单》(附件3)等证据材料报送至相应辖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 2.对判定为“不符合要求”的电梯,抽查机构应在全部抽查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电梯限速器动作可靠性抽查结果不符合要求电梯的使用单位报告单》(附件4)报送市市场监管局特设处。 (二)总结报送和结果公告 抽查机构应在11月30日前完成抽查工作并将抽查结果分析报告报送市市场监管局特设处。 附件: 1.《深圳市2025年电梯限速器动作可靠性抽查项目》 2.《抽查结果通知书》 3.《特种设备重大问题报告单》 4.《电梯限速器动作可靠性抽查结果不符合要求电梯的使 用单位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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