曳引式电梯悬挂系统一般由曳引机、曳引机座、承重梁、钢丝绳、绳头组合、导向轮、返绳轮、钢丝绳防跳装置等组成。电梯主要的静载荷及动载荷都由悬挂系统承受,所以悬挂系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它的安全性往往得不到重视,以至于影响电梯的正常运行,甚至造成严重的事故。 GB7588 9.5.3如果轿厢悬挂在两根钢丝绳或链条上,则应设有一个符合14.1.2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在一根9.5.2如果用弹簧来平衡张力,则弹簧应在压缩状态下工作钢丝绳或链条发生异常相对伸长时电梯应停止运行9.5.4调节钢丝绳或链条长度的装置在调节后,不应自行松动。
2.20悬挂绳及其连接件 2.20.1悬挂方式 电梯轿厢应由连接在2.15.1所述的轿架或者绕过安装在轿架上的滑轮的钢丝绳悬挂。先前已安装过的或者已在其它电梯上使用过的钢丝绳不得再次使用。只有商业分类为“电梯钢丝绳”的铁(低碳钢)或者钢丝绳,或者专为电梯使用而制作的钢丝绳才能用于悬挂电梯轿厢和对重。绳用钢丝应由平炉、电炉或者其它等效方法制造。2.20.2钢丝绳参数 2.20.2.1横梁上的参数标牌。符合2.16.3要求的横梁参数标牌应表明下述钢丝绳参数 a)钢丝绳根数; (b)直径(mm或in.); (c)制造商确定的每根绳的额定破断强度(kN或b)。2.20.2.2绳上参数标签。应在某一钢丝绳端接装置上可靠地设置一个金属标牌,标明下述钢丝绳参数: (a)直径(mm或in.); (b)制造商确定的额定破断强度; (c)所使用材料的等级; (d)钢丝绳的安装日期(年月); (e)钢丝绳首次截短日期(年月); (f)钢丝绳是否预制成形; (g)结构类型; (h)安装钢丝绳的人或者单位名称; (i)钢丝绳制造商的名称或者商标; (j)润滑信息。 钢丝绳更换时也应更换新的标签。 钢丝绳参数标签的材料和标记应符合2.16.3.3的规定,但字母和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5mm(0.06in.)。 NETEC 服务在线(栏目) 问题1:关于绳头组合的问题(《中国电梯》2007年第5期,马培忠回答) 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我厂生产的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目前大量使用自锁紧楔形绳套作为电梯悬挂钢丝绳的端接装置。对于该种型式的绳头组合,我厂的技术人员对于是否需要在该绳头组合上再使用3个钢丝绳夹进行固定存在疑问,特请NETEC给予指导。如果需要,对于钢丝绳夹的固定方式是否有相应要求? 某电梯厂工程技术部 2007-1-6 答复: 关于钢丝绳与其端接装置的结合处的固定方式,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第9.2.3.1条规定如下: “钢丝绳末端应固定在轿厢、对重(或平衡重)或系结钢丝绳固定部件的悬挂部位上。固定时,须采用金属或树脂填充的绳套、自锁紧楔形绳套、至少带有三个合适绳夹的鸡心环套、手工捻接绳环、环圈(或套筒)压紧式绳环、或具有同等安全的任何其他装置。” 从上述标准规定中可以看出,采用自锁紧楔形绳套与采用至少带有三个合适绳夹的鸡心环套,是两种并列的钢丝绳末端固定端接方式。 对于贵单位提到的在自锁紧楔形绳套上部再使用3个钢丝绳夹进行固定的方式,肯定地讲是没有必要的。我们知道,自锁紧楔形绳套式接头是靠钢丝绳和楔与楔套的摩擦锁紧承受拉力的,而鸡心套环配合绳夹使用的端接方式是靠绳夹的夹紧作用承受拉力的,如果把绳夹和自锁楔套一起使用,反而造成受力混乱。在GB/T 5973-2006 《钢丝绳用楔形接头》中,并没有要求在自锁紧楔形绳套后使用任何其他的装置对钢丝绳进行再次固定。在电梯安装上,有时我们在楔形绳套之后再使用一个绳夹(绝对不需要使用三个),这只是为了固定出绳短边(即尾段),使其在电梯运行过程中不会乱动,而且这个绳夹不要夹的太紧。解决这个问题还有一个很好且值得推广的办法,那就是用钢板冲出两个夹绳片,中间穿上一根螺栓,用它们把绳端(即尾段)稳定住。 查阅GB7588以及“国质检锅[2002] 1号”发布的《电梯监督检验规程》,其中没有要求电梯悬挂绳的绳端固定必须在自锁紧楔形绳套之上再加一个钢丝绳夹,更不会有要加三个绳夹的规定。当然,如果电梯悬挂钢丝绳端部没有使用楔形绳套接头,而是完全采用绳夹配合套环固定,则有两个标准要遵循:GB/T 5976-2006《钢丝绳夹》和GB/T 5974.1-2006《钢丝绳用普通套环》。在GB/T 5976标准的附录A中,对钢丝绳夹配合套环式绳端固定的使用方法有明确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1)绳夹座应扣在绳的工作段上,U形螺栓扣在绳的尾端上; 2)钢丝绳公称直径≤18mm时,至少使用3个绳夹,随着绳径的增大,绳夹的数量也要相应的增加; 3)绳夹间距为钢丝绳直径的6~7倍; 4)离套环最远处的绳夹不得首先单独紧固; 5)离套环最近的绳夹应尽量靠近套环,但要保证在不损坏钢丝绳外层钢丝的情况下能正确地拧紧绳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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