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我是一楼,我也不同意加装电梯。 可是一楼的老爷爷说挡了他家的阳光(其实在南阳台外挑出2.2mⅹ2.2m的玻璃阳光房,对采光影响不大) 我一直笃定的一件事,人世间最大的恶意之一,便是“慷他人之慨”。 一方面,采光影响如何,是被影响者说了算,不要用你的标准来衡量利益被损害者。 哪怕看起来只是些微的影响,也要持续影响到整个楼房被拆除之前。 而外置电梯对于一楼的影响,并不是云淡风轻 可直接忽略的:隔音、挡光、占用道路,每一点对于居住者而言都是很不好的减益属性。 另一方面,不要想着看起来无所谓的损失,就认为对方应该为了大家的利益而将就。 一栋楼不止是一个人住,所有人的利益都要考虑。 这话我看着就来气。 哪有什么你们所有人的利益?只不过是若干个体,因为利益相同,所以你们成为了所谓的“所有人”。 不需要一楼出钱是理所应当的,他没有义务为这个自己根本用不到的东西花钱。 你们给他部分赔偿也是应当的,但是不代表你们做出赔偿的姿态他就应该接受。 赔偿的金额,不能由你们说了算,让他开价。 是否同意通过赔偿来妥协,也是他的个人自由。 “有钱难买我乐意”,这句话的意思就是,钱只能解决大多数问题,而非所有问题。 别人家老人的晚年生活是晚年生活,一楼老爷爷的晚年生活就不是晚年生活吗? 要是我是一楼老爷爷的儿子,我明确说,多少钱我都不干,我老子活得舒坦,不单单是钱能换来的。 如果你自己是一楼,你发扬下品格,说牺牲自己成全大家,我给你鼓掌。 但如果你不是一楼,就不要过多期待,别人宁肯自己损失,成全大家的利益。 这件事的解决方法,很简单,让一楼的老爷爷开条件,然后协商讨价还价,最后你们其他人能承担就承担,不能承担就直接作罢。 外部加装电梯,是会直接导致一楼房价受损的。 所以,不要直接默认加装电梯,是正义之举。 最后,还是那句话,永远不要“慷他人之慨”——当你不是那个被牺牲者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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