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监督检验报告缺失,如何确定定期检验周期是检验年、检测年
电梯监督检验报告因为保管不当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监督检验报告丢失,而特检院又因为年限太久档案无法查询,这样的电梯如何确定检验年还是检测年呢?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文件里有明确说明
成文日期 2023-06-13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电梯新版检规和检测规则实施工作的通知
(一)检测周期。按照新版检规规定实施定期检验之外的年份,每年必须进行一次自行检测。定期检验周期以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合格日期和按照新版检规改造监督检验合格日期为基准计算;对无法确定安装监督检验时间的电梯,原则上以电梯制造(出厂)时间为基准;安装监督检验日期和制造(出厂)时间均无法确定的电梯,由市局组织各地检验机构等单位负责核实此类电梯监督检验日期,并在“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系统”中补录。鉴于新版检规对定期检验的周期规定与前期我省试点规定不一致,各市应当于2023年6月30日前梳理确定在用电梯的“检验年”或“检测年”,并在“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系统”中标明,以便电梯使用单位通过“山东省特种设备企业端管理平台”准确查询申请定期检验或自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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