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京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电梯案
2024年7月,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林州京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正在使用的电梯未经定期检验。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2024年9月,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对该单位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电梯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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