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信和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未对故障电梯进行全面检查、未消除事故隐患情况下继续使用案
2024年1月,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信和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管理的电梯发生困人故障后,未对电梯进行全面检查、未消除事故隐患情况下继续使用,导致该电梯再次发生困人故障。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2024年3月,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对该单位未对故障电梯进行全面检查、未消除事故隐患并继续使用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