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检验检测分离改革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领导好!我是一名基层检验人员,2020年4月10日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的意见》,对电梯行业改革力度非常大,也非常及时和实际,现咨询两个具体执行的问题。问题1:如何调整电梯定期检验周期?如试点地区2018年、2019年监督检验的电梯,都在6年以内,定期检验周期是3年,是不是在2020年不需要进行定期检验,直接进行检测就可以了;还是由于2018年、2019年监督检验的电梯,检验依据是TSG T7001,已规定了下次检验日期,需要在2020年按改革文件中的《电梯定期检验规则(试行)》进行一次定期检验后,下次检验日期才按新的规则发生调整。
问题2:电梯检测资质的范围?如电梯使用单位或维护保养单位在北京取得的检测资质,是不是可以全国通用,检测自己管理或维保的电梯,还有电梯制造厂取得的检测资质是否适用于制造厂的分公司;其次现在已具备电梯检验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是否能在其他地区开展电梯检测,还是需要重新核准后才能开展电梯检测。
望回复,谢谢!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问题1:您描述的试点地区和试点范围内已经监督检验的电梯,可以直接参与检测,具体由当地制定的试点工作方案予以细化;问题2:已经被确认并公布的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可以在试点地区和试点范围内,对本单位使用或维保的电梯从事检测,具体要求由当地制定的试点工作方案予以细化。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