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茜 发表于 2020-5-17 16:04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过度问题

问: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过度问题,总局领导您好!我们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一下:1、我公司2018年已取得电梯(客梯、扶梯)制造许可证(A级)2022年6月到期,2019年6月1日后是否就涵盖了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2、如果原制造不能涵盖安装、改造、修理范围,我们应该向国家许可机关提交换证申请还是增项申请还是新申请?我们这种情况需要现场鉴定评审吗?“自我声明承诺换证”条款适用吗?3、关于TSG 07-2019 G1.7条款试制造中的“自检合格”,是本单位自己检验合格就行了,还是需要监督检验机构或者型检机构来检验?总局回答:1、原许可证继续在原许可范围和有效期内有效;2、如果原来没有安装证,可以办理增项,并进行全面评审;3、制造企业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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